根据《湖南理工学院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规定,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基础上,我院开展了2025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定工作。
经学生自主申报、班级评定小组测算、辅导员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9月24日-9月28日)。公示期内如公示人员成绩存在弄虚作假或有其他异议的情况,可在公示期内到辅导员处查看原始材料或以实名及书面材料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学生工作办公室:16栋逸夫实验楼16424办公室
联系人:羿翀
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24日